全国首个区域电力市场完成首次全月结算试运行
11月30日,南方区域电力市场首次全月结算试运行圆满收官,标志着全国首个区域电力市场在市场运营、市场机制、技术条件各方面均具备长周期结算运行条件。
在全月阶段试运行期间,南方区域日均发电量需求40.8亿千瓦时,市场出清25.8亿千瓦时,占比63%,日前出清均价与实施均价随供需变化小范围波动,市场价格稳定。截至11月28日,累计出清跨省交易计划135.1亿千瓦时,西电东送通过市场机制灵活调整,充分发挥了资源优化配置能力。
“无论哪个省份的新能源出现突然波动情况,都可在15分钟内通过技术系统在全区域范围内自动寻找到最佳的消纳路径”,南方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总经理黄河介绍,“例如,当某个省份因为新能源大发且具备价格优势时,区域市场就会自动发挥作用,将这部分富余电力送至其余用电价格高的省份进行消纳。”
记者从南方电网了解到,11月13日,新能源大发,云南省因电价优势向广东增送电量达2000万千瓦时。据统计,截止11月28日,省间优先计划外增送电量9亿千瓦时,增送电量主要是广西风电和云南水电,减少清洁能源弃电量8.8亿千瓦时。
本次全月结算试运行在市场覆盖范围、参与电源类型、交易主体数量、连续运行时长、技术创新等方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。来自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海南五个省(区)的发电企业和用电企业同台竞价,参与主体数量近1000家,纳入现货优化出清和结算的发电侧主体315家,其中火电169家、新能源111家、水电29家、电化学储能电站5家、抽水蓄能电站1家,交易规模达到了29.6亿千瓦时。
据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副总经理陈玮介绍,在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中,所有发用电主体在同一时间进行集中竞价、最后统一清算,每15分钟形成一个“收盘价”,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电能量现货交易。同时运行期间“高峰高价、低谷低价、供应紧张高价、供应宽松低价”的市场化价格机制,还原了电力作为特殊商品的时空价值。
据悉,本次按月结算前,南方区域电力市场已开展了历时两年的试运行,在完成多日、周、旬结算运行的基础上,把真金白银的现货结算延长到全月,是区域电力市场转入连续运行的重要环节,为健全国内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迈出了重要一步。